主旨:有關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應於返國後提送出國報告一案 |
主旨: 有關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應於返國後提送出國報告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113年9月25日桃智綜字第1130007797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提升出國報告撰寫品質,以利施政參考,請撰擬報告本 文至少10頁(不含參考資料),其餘參考資料如照片、票 券等列為附件。
三、 除依「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」規定辦理外,亦請參考出國報告電子檔格式撰寫,相關檔案可於「智發會官網-業務資訊-法規資訊-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(113年新版) 」下載。
四、 請各校應於本局核定函所定期限內提交出國報告及出國報告審核表。 |
檔案下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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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4-10-21 16:33:15 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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